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流程
1.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评估准备,撰写评估材料。于2018年5月20日之前将《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电子版文件上传至金融教指委官方网站www.nscpdf.org(本次评估采用网络通讯评审,培养单位管理人员还没有教指委官网用户名与密码的请与教指委秘书处联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和纸质版(快递)报送教指委秘书处备存、备查。
金融教指委官网上传步骤:
1)管理员登录
2)点击“进入后台”
3)点击左侧“评估活动”
4)点击“评估认证列表组织”
5)到达提交评估文件的页面
2.教指委于2018年5月底组织专家对评估材料进行评议。评议委员通过网上评议平台,对参评单位报送的评估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网上评议的同时,社会各界可对各授权点材料的真实性等情况向教指委秘书处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秘书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3.教指委于2018年6月召开初评会议,组织委员对评估材料进行评审,并报学位办后确定实地考察授权点。
4.教指委于2018年6、7月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考察。
5.教指委于2018年8月10日前召开终评会议,在充分研讨通讯评审及实地考察意见的基础上,由参评委员对学位授权点独立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6.教指委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评估结果、处理意见和异议处理情况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